星期三, 3月 27, 2013

震盪.華光社區


(圖:持攝影機的男性,一邊高喊「我是記者」,一邊被不太甩他的警方直接拖走。/公視PNN議題中心)

今日中部的六級強震撼動我的視線,但緊鄰公司的華光社區拆遷強制執行案,卻撼動了我身為公民的價值。

從文林苑王家事件開始,到今日的華光社區,我們都在處理所謂「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在樂揚建設拆除王家的房產後,王家人因為還有積蓄,可以另外找到住處,因此他們名下不動產就該被剝奪嗎?

華光社區住戶裡,有人在其他地方還有房屋可以棲身(引述公視報導:該住戶名下另有三百萬的房產,但還有一百萬房貸未繳清)所以他記憶裡的家園,為了要賤賣給建商起大厝,被拆掉也無所謂了嗎?

如果法務部秘書處長楊合進先生口中的「社會公義」邏輯可以成立,那我們台灣沒有所謂的弱勢--你今天只要還有份工作領薪水,反正餓不死,可以租間房子。其他符合「大眾利益需求」的,你阿公的老房子,阿嬤的紅眠床,小時候遊戲的庭院,通通可以合法徵收啊。

所謂的弱勢,是建立在權力工具不對等上的欺壓,今天政府與都更合作建商擁有金流的優勢、擁有媒體的優勢,甚至擁有法例詮釋的優勢。

而我是一個旁觀者,好像一直往下沉,只能從像井口那麼小的縫隙裡,去窺探越來越小的藍天。

星期二, 3月 12, 2013

【轉錄】廢核過程中民營電廠之角色


【內文轉自Joseph Tao-yi Wang@FB
廢核到底會不會缺電?如果不蓋核四,替代方案是甚麼?這個大概是所有心裡害怕台灣從「蒙福之島」變成「再現福島」,但是仍然猶豫不決的人心裡最大的疑問。在展望未來以前,也許你我應該想一想,核四原定2004年就要完工,結果拖到現在都還沒有開始供應電力,那到底「現在」台灣為什麼還沒有缺電?如果真的不蓋核四就會缺電,那早就應該是現在進行式啊!

星期日, 3月 03, 2013

〈在通往光的路上〉(外電節譯)



(7th, Jun, 2011)
位於比利時的四號高速公路(HSL4)旁的鐵路隧道,長達2.1哩(約3.5公里)的太陽能發電板正式啟動。年發電量可達3,300 MWh,雖然距離核四的2,600~2,700 MWh(已更正:謝謝網友@彭治維 來信更正核四的單位量應是小時發電量)有不小差距。

預計發電量可以供給鄰近安特衛普中央火車站的一半用電,並成為歐洲第一條以太陽能供電的鐵路。彷彿有志一同的,倫敦也趕在二○一二年奧運前,在Blackfriars Station旁完成了橫跨泰晤士河的太陽能發電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