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9月 23, 2009

從「影展片單播映受限」淺談言論自由

今天看到這篇新聞,事情經過各位朋友可以參閱網址內容。我不認同陳市長這次的決定,但這也許是被迫妥協下的結果(就跟之前政府威脅在台圖博人士一樣),我就自己所了解的「言論自由」意涵作簡單的描述。

何謂自由?這絕對是個可以寫十萬字的大題目,小時候我們都琅琅上口背誦「自由就是以不侵害它人的自由為前提」,這樣的定義固然沒錯,可是在實務的操作上不可避免的會遇到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