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月 07, 2013
【轉錄】慈濟應主動終止「內湖園區」之規劃◎余鐘柳律師
圖片來源:FrANk.H@Flickr
文/余鐘柳律師(東湖社后交通改進會發起人兼法律顧問)
12/30 余律師現場發言錄影
證嚴法師從一攤血的啟示,經多年之弘法,而成就了慈濟志業,並著書立說,為國內外所尊崇的人格者,素為本人所景仰,但此時此刻,懷著沈重之心情書寫本文,期盼蔡前部長能深思師父之教誨,體悟「靜思語錄」之訓示,平心靜氣的思考,有無為興建「內湖園區」之規劃而折損師父之期許。
101年12月22日,我生平第一次前往內湖慈濟園區,入口處二隊人馬分持和懸掛紅白標語,彼此在寒風中對立,在標榜欲創造內湖心靈的園區,竟有如此的景象,使我困惑不已。
在說明會中,有一男一女之慈濟志工,以高亢嚴厲之話語,指摘對方,讓我心中感受到的是,我所敬仰、所認識的慈濟已經變質了,師父一再告誡,身為慈濟人應以溫和態度待人,不製造對立,如今為成就園區的新願景,慈濟變了,變得我已完全不認識了。
內湖聯絡處提供一份「慈濟內湖園區新願景」手冊,封面印著「規劃一個兼具叢林與生態湖的慈善心靈園區」,閱完全書,聽完全部發言,我內心所感受的是,慈濟人的心靈需要「再教育」,心靈願景尚未闢建,慈濟人卻在製造對立與衝突,心弦之震撼,實久久無法平息。
手冊之規劃是細膩的,花了無數人的心血,印製出願景之說帖,理應盡善盡美,但我看完,卻有以下幾點看法,特別提出就教於蔡前部長及內湖區慈濟諸位先進:
一、慈濟人以86年購入時,系爭土地已遭嚴重破獲,場區鋪設柏油路、鐵皮屋林立,髒亂不堪,因慈濟之努力,已大大改善周遭環境,慈濟人以此自傲,但我卻深深不以為然;按心靈教育乃慈濟四大志業之一,若慈濟本於愛大地,重心靈的理念,則自86年購入以來,自應以愛大地之心靈修持,將遭破壞之土地設法回復原狀,而非繼續違法使用大地,若一、二十年來,慈濟有此體認,也許園區內水波蕩漾、白鷺鷥在天空飛翔,遊人在湖濱散步,歡樂佈滿人間,系爭土地早已成為內湖人享受心靈的天堂,焉會變成如今對峙與角力之場所?
二、依法令規定,可以將保護區變更為教育措施、殯葬業、展覽場、停車場、大使館、山區聯外道路,但慈濟園區之師兄師姐卻不能體會師父一再沈重呼籲「台灣土地不能再一塊一塊的被破壞」,師父肺腑之言猶在耳,內湖慈濟怎可做「背師忘祖」之劊子手,而欲摧殘內湖此塊美麗的山水而爰引似是而非的法條與說詞,實不無假行公益之名,而達到破壞美好山水之實。
三、保護區,顧名思義乃為了環境之需要才規劃而加以保護,不論系爭園區是湖、是濕地、是稻田或菜園,若慈濟人有心,自應依師父指示,不再破壞保護區,以慈濟之財力或募款之能力,自應做先知,做典範,做好保護區之「守護神」,將系爭保護區規劃作成湖泊或公園,而與大湖公園相輝映,而非在其上再添加任何水泥建物,此兩種截然不同之思考方向,何者對心靈的建設功勞較大,是否值得慈濟人再深思?
四、過去有甚多破壞山坡地之案例,而成就了文化大學、陽明大學,他們的破壞,在此次說明會中,做為慈濟欲開發之藉口,流芳萬世,已成為此次規劃案之合理化說詞;試問,慈濟願再步文化大學、陽明大學之後塵,再留名於破壞保護區之惡名單上嗎?慈濟有無思考過,此案一通過,台灣保護區之防線即將崩潰,後續之開發案將接踵而至,台灣是宗教自由的國度,儒、釋、道、天主、基督教蓬勃發展,而各宗教皆以從事公益服務為宗旨,慈濟可以變更保護區,那基督、天主教的申請,主管機關欲如何拒絕?試問,慈濟願做破壞保護區的領頭羊嗎?慈濟過去為台灣環保、社區做了很多貢獻,所以才會受人尊敬,且據報導即將成宗立派,此種成就,無人可比,但有此成就可做為變更保護區之理由嗎?佛光山、中台禪寺、靈鷲山等宗教團體,若欲以公益名義到各縣市申請變更保護區,不知慈濟人該做何感想?慈濟園區10年前就遭人破壞,此為千真萬確之事實,慈濟過往以做改善社會風氣的領航者自居,但慈濟在得知大地遭人破壞時,不但不出面制止,卻以在違章建築內行善,遭國外訪客恥笑為藉口,強欲將違法建物就地合法,此種心態與思維,實令我感到汗顏。
五、慈濟園區為環境敏感地帶,此乃台北市政府欲開闢東湖山區聯外道路,市政府在大湖國小及東湖活動中心召開說明會時,由慈濟內湖聯絡處負責人率領師兄師姐一再上台闡述,此點在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理應有發言紀錄可供查考,但如今慈濟為自己闢建慈濟內湖園區,卻找了專家、學者主張系爭土地並非敏感地帶,試問,前後不一之主張,慈濟之公信力何在?
六、慈濟開發引用都市計劃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認為本件開發完全符合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按慈濟投入公益,此為眾所周知之事實,但將本開發案套入國防與經濟所需,不免過份牽強;退萬步而言,本園區若符合國防經濟需要可以援引,試問,前所引之釋、儒、道、天主、基督等宗教或公益團體如加以援引比照,要求開發,則台灣保護區豈不將千瘡百孔?若慈濟有此國防、經濟等安定社會福利宏願,為何不效法佛光山在松山車站購買合法大樓來實現偉大宏願,而卻甘冒破壞保護區,違反師父過去一再呼籲大眾,不再破壞台灣片甲山林之訓示,而在對峙嚴重之情形下,非強渡關山不可嗎?
七、過去內湖淹水,此為眾所周知之事實,現慈濟園區,雖有排水之規劃,誠如說明會當天有位住戶發言表示,縱有排水之規劃,但終究同樣流入大湖公園,若慈濟欲推動人文教育,推廣愛大自然理念,為何不改變思維,將系爭土地規劃為第二個大湖公園,以做為全省守護保護區,維護天然景觀之人文教育園地,此種搶救保護區免於淪陷,減少水泥建設破壞大自然之作為,將可成為世人之典範,不知慈濟人有否此輝宏大度之思維。
八、現有建物均為違建,慈濟理應為國人樹立典範,主動拆除,否則已知違章建築岌岌可危,不尋覓其他無安全顧慮之場所供志工使用,卻讓志工在安全有疑慮之場所工作,實屬不該,如今推動者卻以此作為藉口,實令人訝異,欲教人如何苟同?另蔡前部長所言,帶外賓參觀,見到工作環境惡劣,而感到難過,但蔡前部長是否思考過,為何要違法使用違章建物?難道是慈濟無法尋覓合法建物供志工使用?總之,一念之間,可以改變觀念,不知慈濟人有否合法使用之觀念?
九、慈濟人不知自省,為達目的,已不擇手段,過去里長因恐園區開發造成淹水,里民生命財產受到損害,因而參與反對陣營,結果慈濟人以牙還牙,四處檢舉里長違規經營餐廳,里長因而不得不歇業;另慈濟為成就園區志業,在會中一再指摘保護區為可以興建大使館,慈濟為何不能?按山坡地可以適度開發,此為法律所明定,而美國在台協會會館之興建事關國家邦交與經濟發展,是何等重大事由,而慈濟僅係一民間宗教團體,二者怎可相提並論?以此比喻與質疑,實貽笑大方。
十、慈濟對人心之潛移默化,影響至為深遠,與佛光山、靈鷲山、中台禪寺為台灣四大佛教主流,影響力之大,有目共睹,慈濟之所以有此成就,乃師父高超人格受人景仰所致,但如今慈濟為圓內湖園區之開發,已到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能,譬如製造「內湖人」與「非內湖人」之對立,「以牙還牙逼迫餐廳歇業」,甚至在送件後即積極欲與本人私下接觸與溝通,在前都審時遊說已不用其極,目前再重新送審,慈濟不再以人情攻勢影響承辦人員,我大感懷疑,怪不得慈濟人會在說明會中口口聲聲願依法送審,但不知私下溝通是否已成功?否則在多方指摘反對下,竟敢出此狂言,實令人不寒而慄?
十一、此次內湖園區之四大規劃主軸,並非非使用系爭土地才可完成,因為:
1、氣候變遷,災難頻傳,世界各國皆然,每有大小災害,慈濟人率先到場,此為有目共睹之事實,但自基隆河整治完成,北台灣災源業已消失,若欲以成立救災中心,自以中南部或東部較為適合,自不能因內湖園區交通便捷,即有在此成立救災中心之規劃。
2、國際志工講習場所之規劃亦不當;按慈濟園區遍布全省,是否有經過詳細檢討,慈濟現有建物有無空餘空間可供充分利用,或尋覓適當地點而不破壞保護區,譬如,目前志工中心設在花蓮,花蓮好山好水為台灣最美的地方,經濟發展遲緩,若慈濟能利用大學禮堂做志工講習場所,將可為花蓮帶來大批國內外志工到花蓮消費,對花蓮經濟之發展,將帶來無限商機,而學校禮堂亦可達到物盡其用之理想境界,渠豈不兩全其美?
3、有關老人安養、兒童托育問題,為老年社會所必需面臨之課題,慈濟有心投入此區塊之志業,實屬高瞻遠矚,亦令人感佩,但為成就此志業,卻換得破壞保護區之惡名,是否值得?慈濟若有心,為何不另尋合法場地來完成此項志業。
4、資源回收整理問題:環保為師父志業之一,成就可觀,但若在偏遠鄉間,另尋合法建地或工業用地來從事環保志業,豈不更崇高與理想。
十二、此次規劃案中有一主題是擬將系爭土地廣植花木,美化園區而規劃成生態湖,此種規劃,本人完全贊同,因而慈濟若能超脫世俗觀念,不抱持系爭土地買來十餘年均無法開發利用相當可惜之心態,能重新思考,朝著慈濟願擔任保護區之守護神自居之理念,本於師父「有捨才有得」之訓示,捨棄十餘年來「不捨」之觀念,重新將本園區朝山水園林方式規劃,也許有朝一日,慈濟人可大方對海內外環保人士宣稱,慈濟遵循師父指示,除不再破壞山林外,更將已遭破壞之土地闢成真正之心靈園區,那一天的到來,惟有期盼能因蔡前部長之心靈頓悟而實現。
總之,為遵循師父教誨,勿違背師父「有捨才有得」的開示,內湖慈濟園區之規劃案自應立刻停止,若有心從事四大志業,自應改弦易轍,比照佛光山在松山車站購買合法大樓,光鮮體面的弘法,若欲建置安養中心,可購買現有合法房舍;欲闢建國際志工中心,應就現有慈濟所有園區做空間之充分調查與利用,而不再大興土木,然後將系爭土地回復成闢成生態湖,在湖畔廣植花木,不興建任何水泥建物,供內湖人做心靈享宴場所,如此一來,此案之重新規劃,將可成為保護山林的典範,而不受「系爭土地不用可惜」之迷思所困惑,個人學疏識淺,並不是為反對而反對,而是體念師父過去言行教誨,提出淺見,就教於諸位,請蔡前部長及諸位慈濟師兄姐能三思,細嚼「靜思語」之訓誨,盼能修成言行合一之最高境界,是所至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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