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7月 13, 2014

共同追憶,年輕就建立的帝國

原討論串

「……我喝著頂好超市的廉價紅酒玩世紀帝國,收集各式泡麵與速食店折價券撐過每一天每一餐。X不願承認是我女朋友,說是我一直纏著她的。她會來頂樓找我,然後抱怨樓梯怎麼這麼長,每次她總說,這是最後一次了。我們會一起看電視,我會跟她去永康街散步,她跟我說話且我們爭吵。當其時,她就是我的人生我的世界了,只是我當然不知曉。每晚,總是有個不愉快的理由我送她回去或任她離去,就讓新聞臺持續播報下去,我會繼續建造帝國、徵召軍團,編組戰鬥序列,依序屠殺所有的種族,耗盡大地上最後的礦產、石塊與森林建成世界奇觀。然後重來,反覆地開啟帝國毀滅世界。」(《文學理論倒讀》,黃湯姆)

蟲蟲不是危機

讀到這篇蟲thoa臺語名。想起以前訪問一位生態攝影師,他提到:「很多家長喜歡問我,想帶小朋友去觀察自然,該到哪座山、或哪個森林比較好?我都回答:在你家旁邊的公園最好。」

星期五, 6月 27, 2014

張志軍來臺事件整理





尤美女立委的法律教室
諾福特飯店事件進展:
本辦公室跟警方連絡,警方表示這是「飯店報案」,因為要求住客離開,住客不願退房所以由航警局派了一名男警,五名女警到場。將此定調為因「報案」而到場的糾紛。航警局表示並非他們破門,是「飯店的人」自己破門。據說稍晚航警局會發聲明,我們也會繼續查證警方說法是否屬實。
不過看影片中警方一直說根據觀光局規則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七條,「請沒有登記的人離開」,卻說不清楚是什麼法的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七條。
本辦公室又打電話給觀光局確認,他們說跟登記有關的的條文是
《觀光業旅館管理規則》第十六條:
觀光旅館業應備置旅客資料活頁登記表,將每日住宿旅客依式登記,並送該管警察所或分駐 (派出) 所,送達時間,依當地警察局、分局之規定。
前項旅客登記資料,其保存期間為半年。

但關於前兩個登記每一位入住者的規範,觀光局表示他們本來因為警政署的「流動人口登記辦法」而增訂的,而警政署已經在97年廢止這個辦法。觀光局本來有因此而去要求說他們可不可以也把這兩個條文拿掉,但警政署表示希望觀光局繼續留著。

這個關於登記的問題,台灣人權促進會在2011年出版的影子報告當中也曾提出違反隱私權之批評。(詳見該書第167-168頁)

星期日, 5月 25, 2014

臺北地底隨機死去的自由


我很難比較,究竟是討厭隨機砍人的殺人犯多一點,還是討厭這個逼人民走絕路的政府多一點。

我希望自己能思考:

1. 鄭姓嫌犯就目前並無精神疾病確切診斷,設若之後司法調查有相關證據,將可能免除死刑;反之,若其為臨床診斷上所謂「心理正常」之人,則可能必須面對剝奪其生命的刑罰。

2. 媒體所稱的「殺人魔」是不是一種精神疾病?退一步來說,習慣用暴力行為解決問題呢?反社會傾向呢?

星期六, 4月 05, 2014

支持賤民解放區宣言--我的反新自由主義全球化貿易立場



宣言全文

我反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服務業、貨物貿易協議,原因是對於當前國際自由市場開放的不信任。

目前多數人抗議的訴求是擺在國民黨立委在協議審查過程中的毀憲亂政,侵害人民的參政權,但是,人權的涵蓋範圍不僅止於此。如果說,目前的鎂光燈焦點是擺在「政治的權利」,那在陰影背後被忽略的還有經濟的、文化的、福利的、民族的權利等。其中,在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中就提到:「人人應有機會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謀生的權利,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來保障這一權利。」

在簽約國當中,美國是一九七七年簽署該公約,但至今尚未批准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