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4月 05, 2014
支持賤民解放區宣言--我的反新自由主義全球化貿易立場
宣言全文
我反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服務業、貨物貿易協議,原因是對於當前國際自由市場開放的不信任。
目前多數人抗議的訴求是擺在國民黨立委在協議審查過程中的毀憲亂政,侵害人民的參政權,但是,人權的涵蓋範圍不僅止於此。如果說,目前的鎂光燈焦點是擺在「政治的權利」,那在陰影背後被忽略的還有經濟的、文化的、福利的、民族的權利等。其中,在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中就提到:「人人應有機會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謀生的權利,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來保障這一權利。」
在簽約國當中,美國是一九七七年簽署該公約,但至今尚未批准的國家。
這不是丟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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