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3月 21, 2014

一堂有問有答的公民課(回應:藍軍懶人包)

藍軍服貿協議懶人包全文

我認為懶人包應該是「課堂講義」、「導讀」性質的文章。這過程很像建造房子,如果你想把龐雜的知識,內化成自己的判斷,須在透過「講義」建立起知識體系後,繼續閱讀「教科書」(文本),填補起房子骨架間的空隙。

懶人包的存在當然有意義,但是它可能只討論了一棟房子總坪數,例如有幾房幾廳,坐北朝南,附近是坐落在住宅區還商業區等大面向的問題。至於,客廳的布局是要三張沙發還是兩張沙發,牆壁的顏色要白色還是米色,燈飾的選擇要崁燈還是吊燈……這些細節的問題,就得仰賴你親自走進物件裡體會、觀察。

對我來說,「學習」是存在上述這種想像的。

臺灣人的學習歷程普遍形式化,國民教育加上大學、研究所的學程結束後,除了與職場有關的技能(語言、證照)之外,鮮少再進修其他通識類學識。而恰巧「公民素養」就是一項亟需補強的課程。大家以前有上過「公民與道德」的課程,孫中山擬定的建國大綱中也將鞏固民國的程序分為三個階段:軍政時期、訓政時期與憲政時期。(除了考試以外,這些東西完全沒用。)

真正的公民教育是屬於一種通識教育,由於公民參與的領域極廣,大凡與自身有關的政策都包含在內。其中必然存在不同於你求學、職業所擅長的專業知識。面對這樣的問題時,我認為合適的學習方式並非「不懂就閉嘴」。

大家回憶自己以前大學、專科念書,你每次走進試場都是「百分之百了解才作答的嗎?」以前課堂舉手發問,你都是「很擅長這個領域才跟老師進行討論的嗎?」關於學習,一直都是存在著嘗試、錯誤、再嘗試……逐漸向正確修正的過程。

別怕自己不懂而不敢評論,只怕你評論完後,沒有再時時刻刻檢視自己的成長。大人的公民教育不能等,已經有多位大學、研究所老師在濟南路上開設「公民教室」,他們希望呈現的並非選舉造勢場合「對不對」、「好不好」的封閉式問答,而是一段你我可以作伙前進的民主社會探索之旅。

上課鐘響,你準備好了嗎?



【節錄babylina推文解答】為什麼服貿須經嚴格民意檢驗
而是每個學過行政法和憲法都知道的層級化法律保留理論,該理論也已經為我國大法官所採用而相當於憲法位階(四四三號解釋),但這篇都沒有提到這點,是否有論述跳躍之問題?

「應以法律定之者」涉及權益時不得僅以相當於命令而必須立法為之的法律權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是授權協議應核定或審議之法源依據,但並沒有直接規定涉及人民權利之部分,所以用這個來當作服貿協議的法源不太對勁。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一個程序性的法律,用作為台灣大陸間的特別法,但不代表所有與大陸有關的都只要引這條法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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